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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服务署

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对象:
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品开发质量,完善产业研发支撑环境为目标,对已建成运营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予以资助。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且软件企业每年按时填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
2:平台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机构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3:平台已建成并正常运营服务,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主要面向中小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
4:平台建设和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申报单位自有资金,且2016年度新增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
资助金额:最多20%,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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