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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服务署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
符合深圳9大领域的高新技术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2:项目必须是近2年完成并验收,总投资额(不含税)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3:项目承建单位资质健全、管理规范;
4: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5: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6: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7:有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备案证书。
资助金额:最多75万,最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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