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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服务署

展位报销

支持对象:
全领域
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资助的展会项目须在 2016年1月8日至2月5日期间,完成2016年度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参展信息备案工作。
2:企业已备案展会的实际展位费累计不低于3万元。
3:企业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资助金额:最高50% 最多50万
申报时间:见各种协会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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